(網經社訊)近日,市民駱先生稱在生鮮app“易果”被誘導購買1000元電子禮品卡,但是事后想要退款時不能退款。此外,據“電訴寶”(微信ID:DSWQ315)接到用戶對“易果生鮮”平臺的投訴案例顯示,“易果生鮮”存在延遲發(fā)貨、退款困難等問題。
2019年11月21日,駱先生在生鮮app“易果”被誘導購買1000元電子禮品卡1000元,app內不能退款,但關于其交易說明,是可以退款的。后打其客服電話,一共2個客服耍無賴,第一個客服說等一下處理,結構沒處理;第二客服一口咬定不能退,我說自己花的錢為什么不能退,態(tài)度惡劣。事后在毫無正在的情況下禮品卡被凍結。
(圖片來源:用戶電子禮品卡凍結頁面截圖)
(圖片來源:電子禮品卡幫助說明)
此外,據網經社“電商消費評級數據庫”顯示,自2019年9月份以來,“易果生鮮”共獲得5次消費評級。其中均獲得“不建議下單”消費評級,在日常處理中“易果生鮮”還需進一步提升受理遞交投訴效率并及時回復。
此外,據國內知名第三方電商投訴平臺“電訴寶”(電子商務消費糾紛調解平臺;www.315.100ec.cn)收到用戶維權案例顯示,“易果生鮮”存在延遲發(fā)貨、退款困難等問題。
“易果生鮮”商品久未發(fā)貨 售后退款遭拒
楊女士于2019年11月20日在“易果生鮮”app購買大閘蟹,配送日期為2019年11月23日,但遲遲未發(fā)貨,我于11月21和22日均致電客服,得到的結論是“配送日期是發(fā)貨日期”,并不是消費者收貨的日期,我認為這是網站的霸王條款。由于本人只有11月23日可以收貨,11月24日有事離開北京,請求平臺取消訂單。但客服聲稱無法取消,如果收貨不及時造成死蟹的損失要我本人承擔。
綜上,我認為第一,易果生鮮混淆配送日期和發(fā)貨日期是誤導消費者,第二,沒有發(fā)貨也不給取消,網站造成的損失要消費者承擔是霸王條款。
“易果生鮮”商品多次延遲發(fā)貨 售后困難
李女士于2019年9月7日和9月8日通過“易果生鮮”APP兌換兩張大閘蟹的券當做中秋禮準備送長輩,訂單號為106052947,106058580。9月9日商家確認訂單,提示訂單確認后隔天發(fā)貨,但是期間發(fā)貨日期一直在延后,直到我9月11日打電話問客服才通知我9月23日才能發(fā)貨,兌換時并沒有提示,于是我只能從其他渠道購買禮品送人于9月18日申請退貨,商家不同意,我想退一步,申請修改收貨時間和收貨地址,商家一直拖著不回復。中秋已過,禮也送不出去了,我在發(fā)貨前申請退貨,這并沒有損害商家的利益。
用戶申請售后 “易果生鮮”不予開具發(fā)票
張女士于9月4日至9月10月先后10次在“易果生鮮”手機APP上購買水果,10次訂單號分別是:106101392;106088679;106046495;106088680;106089327;106089986;106056721;106046244;106039822;106039648。并三次致電客服要求開具紙質發(fā)票,客服一直找各種理由推脫不開具發(fā)票,如發(fā)票專員會在1個工作日內與我聯系,結果沒有任何易果工作人員與我聯系;如這個是我不清楚等等諸如此類的話語。
接到以上用戶投訴后,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臺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但截至發(fā)稿前,我們尚未收到來自被投訴平臺的任何有關處理回復。
為更好幫助消費者解決網絡糾紛,做好用戶與電商服務的橋梁,運行九年的“電訴寶”(電子商務消費糾紛調解平臺)(315.100ec.cn)全新上線了新系統(tǒng)。新系統(tǒng)實現一鍵投訴、24h在線、自助維權、同步直達、實時處理、進度查詢、評價體系、法律求助、大數據分析等諸多功能,真正實現了“天天315”,成為 千千萬萬電商用戶的“網購維權神器”。目前,平臺“綠色通道”服務向廣大電商平臺開放,電商可自主申請入駐,實時受理、反饋和查詢用戶滿意度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