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經社訊)2019年3月26日,“電子商務消費糾紛調解平臺”(www.315.100ec.cn)接到用戶對“云集”的投訴,稱商品久未發(fā)貨,售后告知退款。
以下為用戶向我們發(fā)來的投訴信息:
劉女士于3月20日“云集”微店購物平臺中的HOTSUIT購買了4單共計7樣物品,訂單號為YJPP33674901555788345344。
劉女士 “云集”微店購物平臺中的HOTSUIT購買了4單共計7樣物品,平臺先告知物品超賣不給與發(fā)貨,強制要求退款,我拒絕之后來到電商糾紛調解平臺投訴之后,商家給發(fā)貨了,但是所有訂單顯示是同一個物流單號,收到貨之后緊緊只有7樣商品中的一樣,在沒有任何聯系和協商的情況下只給我發(fā)了一樣商品,而且所有訂單均顯示發(fā)貨簽收了,這屬于虛假發(fā)貨,涉嫌欺詐消費者。云集平臺于昨天25日聯系我就是告知商家無貨無法發(fā)出,要求我退款?,F在是強制性的退款,因為云集在已發(fā)貨訂單頁面除了退款這一項沒有其他選項,這種商家的失誤憑什么要消費者來買單。
接到該用戶投訴后,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臺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對此,“云集”發(fā)來反饋稱:【跟進中】已電聯客戶核實情況.
據《2018年度中國電子商務用戶體驗與投訴監(jiān)測報告》(http://www.qjkhjx.com/zt/2018yhts/)監(jiān)測統(tǒng)計,全國網絡消費前20大熱點投訴問題依次為:退款問題、商品質量、發(fā)貨問題、網絡欺詐、霸王條款、虛假促銷、售后服務、網絡售假、退換貨難、訂單問題、退店保證金不退還、物流問題、貨不對板、客服問題、凍結商家資金、惡意罰款、發(fā)票問題、信息泄露、高額退票費、出票不及時、其他。(文/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