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訊)刷單炒信也犯罪?花樣走私,多地跨境電商被追責?無良快遞員兜售用戶個人信息,看法律如何制裁?2018年5月15日,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微信ID:i100EC)發(fā)布《2017-2018年度中國電子商務法律報告》,分別為全國首例電商起訴售假賣家案、全國“刷單入刑”第一案、支付寶默認勾選授權侵權案、借漏洞騙取美團近兩百萬被判刑案、跨境電商保稅倉“刷單第一案”、淘寶店主海外代購保健品無中文標識被判10倍賠償案等十個經典案例。
三大案例直指電商行業(yè)刷單亂象
“刷單”問題也是一直被行業(yè)所詬病,長期以來沒有得到更好的解決方式,其中,全國“刷單入刑”第一案、跨境電商保稅倉“刷單第一案”以及借漏洞騙取美團近兩百萬被判刑案,對此類行為給予了明確了認定。
對于此類案件,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方超強律師認為,“刷單”行為屢禁不止的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幾方面:利益驅使,隱蔽優(yōu)勢帶來的違法成本低,電商平臺的處罰力度不夠。對“刷單”商家的同業(yè)競爭者而言,“刷單”行為實質上是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對消費者而言,“刷單”行為侵害了消費者權益;對電商平臺而言,“刷單”行為既是侵權行為也是違約行為,也正基于此,電商平臺可以利用平臺規(guī)則對“刷單”行為及其商家進行處罰。
大數據時代背景之下,用戶的個人信息保護卻也漏洞百出,以支付寶默認勾選授權侵權案和快遞員泄露客戶信息案為例,一邊是平臺本身憑借自身有利的優(yōu)勢以“強勢”的姿態(tài)使用用戶個人信息,另一邊則是平臺內部人員管理機制不夠規(guī)范化從而導致用戶信息泄露。除此之外,據“電子商務消費糾紛調解平臺”近年來受理的全國數十萬起電商投訴案件大數據表明,包括當當網、國美在線、1號店、達令、美麗說、蘑菇街等在內的零售電商平臺,以及窩窩團、餓了么、滴滴、美團點評、百度糯米、去哪兒等在內的生活服務電商平臺,均屢屢因用戶平臺信息泄露,被盜號灰色產業(yè)鏈不法分子頻頻通過“撞庫”方式盜號,造成平臺上賬戶被盜,帶來巨大經濟損失,成為了歷年網購、O2O“重災區(qū)”。 這些都讓我們不得不去思考,我們的個人信息是否安全?平臺是否需要更多的擔負起自身的責任?
對此,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億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認為用戶信息泄露企業(yè)需承擔一定賠償責任。而按照現(xiàn)行法律,公司與用戶之間具備合同關系,有保障用戶信息安全的義務。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主任高興發(fā)同樣認為,商品交易活動、行蹤活動等屬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在電商領域,消費者的個人信息權益保護是一個普遍性的問題,并悠關市場秩序與行業(yè)發(fā)展。因此,處于中間力量的第三方平臺,受眾的利益關乎企業(yè)的立身之本,應當將受眾自身利益的維護作為長遠發(fā)展的眼光。
網絡售假成行業(yè)發(fā)展“毒瘤”
網絡售假已經成為危害電商行業(yè)誠信的“毒瘤”,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網絡來兜售假冒名牌產品的現(xiàn)象越來越多,網購假貨不僅損害消費者利益,還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給原商家和消費者都造成了傷害,背后暴露的則是電商平臺誠信體系不完善。
其中,淘寶網以“違背平臺不得售假約定、侵犯平臺商譽”為由將其平臺售假店鋪告上法庭,被稱為“全國首例電商起訴售假賣家案”。在一定程度上,淘寶網在中國是一個影響力很大的電商平臺,此次行為則對當下店家售假行為起到一定的壓制作用,形成行業(yè)威懾力。同時,在打擊利用網絡進行售假犯罪上面,不僅要體現(xiàn)在打和防上,更要注重在社會效果上下功夫,需要政府監(jiān)管部門、網購平臺、消費者、企業(yè)、商家聯(lián)合發(fā)力,對癥下藥,綜合施策,重拳出擊,遏制此類違法犯罪的發(fā)生和蔓延。
最后,報告為電商平臺和從業(yè)者拉響警鐘,無論是商家還是平臺都應嚴格自律,不做超出法律界限的行為,構建更加健康發(fā)展的行業(yè)環(huán)境。
值此報告發(fā)布之際,我們對為本報告編撰過程中,提供案例和觀點的電商律師、專家以及統(tǒng)籌人員,表示由衷感謝:
電子商務研究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信本律師事務所 高興發(fā)律師
電子商務研究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億達律師事務所 董毅智律師
電子商務研究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百良律師事務所 何軼智律師
電子商務研究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 方超強律師
電子商務研究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德恒(深圳)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呂友臣律師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與權益部分析師 姚建芳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與權益部助理分析師 賈路路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與權益部見習分析師 蒙慧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