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訊) 2016年12月22日“中國電子商務投訴與維權公共服務平臺”(www.qjkhjx.com/zt/315/)接到用戶對“順豐速運”的投訴,稱郵寄手機,快件丟失,快遞公司沒有一個合理的處理方案。
(注: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配圖)
以下為用戶向我們發(fā)來的投訴信息:
12月14日林先生通過上饒順豐速運向高女士郵寄一份快件(價值2500元的OPPO R9手機及配件),快件單號:502005844106,快遞于12月19號顯示已簽收,但本人實質并未簽收。
順豐速運于12月15日上通知高女士前往井岡山大學順豐合作點取件,高女士于當日下午六點左右前往該地點取件,卻被告知沒有該包裹,但通過快遞單號查詢該包裹已到達井岡山大學順豐合作點。本人當場要求工作人員說明情況,但其推諉責任,告知本人咨詢吉安順豐速運公司。
本人前后多次撥打該公司電話,從15日晚上到22日,至今沒有給出合理說明,只是輕描淡寫會好好處理,卻沒有給一個合理的處理方案及結果,一直都不說明我的快遞遺失的真正原因。
據《2016年(上)中國電子商務用戶體驗與投訴監(jiān)測報告》(www.qjkhjx.com/zt/16tsjcbg/)監(jiān)測統(tǒng)計,質量問題、售后服務、退款難、發(fā)貨遲緩、退換貨難、不發(fā)貨、網絡售假、網絡詐騙、訂單取消、虛假發(fā)貨為“2016年(上)網絡零售十大熱點被投訴問題”(文/半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