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訊) 2016年11月18日“中國電子商務投訴與維權公共服務平臺”(www.qjkhjx.com/zt/315/)接到用戶對“淘寶網”的投訴,稱其用低價商品替代高價商品。
(注: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配圖)
以下為用戶向我們發(fā)來的投訴信息:
劉先生于2016年11月1日付款購買了商品,訂單號為2543354510710886。11月9日商家顯示發(fā)貨,但查不到任何物流信息,也沒有顯示物流號,多次聯(lián)系賣家不給予回復。
2016年11月18日聯(lián)系淘寶客服,客服不給予任何解決,給出的答案就是可以申請退款,還想要貨就繼續(xù)需等。2016年11月18日與淘寶客服溝通此事,劉先生提出對方沒有發(fā)貨,查不到任何物流信息,淘寶客服反駁,向劉先生提供一個物流號,經劉先生再次查詢還是查不到物流信息。
2016年11月18日與淘寶客服溝通,服務態(tài)度惡略,中途提出需要高級客服為劉先生解決,然后立刻斷線,再次溝通的客服竟然是新員工,劉先生認為這是對消費者的愚弄和欺騙。
【雙11網購維權案例征集】
消費者在“雙11”網購中遇到價格欺詐、發(fā)貨遲緩、產品超賣等消費問題,均可通過“雙11維權專用通道”(www.qjkhjx.com/zt/315_qy/)進行在線投訴。我們將在收到后工作日24小時內,核實、受理、督辦,并責令上述電商24小時內給予滿意處理結果,無法和解的投訴案件則將交由我們另行介入處理。針對未加入“綠色通道”的電商、O2O、互聯(lián)網金融企業(yè),我們將披露案件,監(jiān)督落實整改。(文/喵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