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訊) B2S(business to share),分享式商務,或體驗式商務。
模式形成原因:產(chǎn)品日新月異,我們的消費總趕不上潮流,但我們卻對新產(chǎn)品充滿期待,并希望盡快擁有。B2S平臺即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為消費者提供一個全新的購物模式——分享式購物或叫體驗式購物是指有共同興趣愛好的一群人,通過B2S平臺,選擇自己喜歡的商品,每個人通過網(wǎng)上支付很少的一筆費用(比如1塊錢),大家累積起來的錢剛好能支付這個商品價錢,從這些人中挑選一個幸運者,由幸運者擁有并體驗這款最新商品。由于這種模式聚集了一大批有共同興趣的人,人人出一點力,幸運輪流轉(zhuǎn),每個人都有機會受益。
讓一部分人提前享受心愛的商品,特別對于在校生或初涉工作的上班族,這種模式可以讓那些暫時買不起或暫時沒有做這個購買計劃的,通過小錢累積,實現(xiàn)夢想。但是在B2S上出售的商品特征也非常明顯,僅局限于一些特殊商品,例如受關注度高的最新數(shù)碼類產(chǎn)品、不易購買到的明星簽名類物品、喜歡但不想自己掏錢購買的商品等等。這些商品對購買者來說可能暫時價錢比較高、未來降價幅度大、關注度高希望盡快獲得,消費者認定某一品牌某一型號而不需要現(xiàn)場體驗就希望擁有的。
同時對于新產(chǎn)品發(fā)布,也非常具有明顯的推廣效果。B2S模式能有效降低對新用戶的接觸成本,而且廣泛的曝光,提升產(chǎn)品的知名度也有很大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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