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訊) 摘要: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央廣網》記者采訪時表示,雖然相關法規(guī)有規(guī)定,但還沒有哪家平臺受到處罰,“這一兩年,隨著電商平臺競爭的白熱化,各大平臺被屢屢爆出相互之間讓商家‘二選一’的傳聞,如果屬實,則涉嫌不正當競爭。‘二選一’也明顯與工商總局的規(guī)定相違背,可是‘二選一’目前還沒有法律上的界定,所以都是平臺與商家、商家與商家之間的口水仗。”
以下為該報道原文全文:《雙十一阿里、京東口水仗不斷購物狂歡下有哪些不能說的秘密?》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雙十一儼然成了一年一度的購物狂歡節(jié)。在節(jié)節(jié)攀升的銷量面前,消費者和商家似乎是雙贏的局面,而實際上,有些商家欲哭無淚,在狂歡面前,只能“強顏歡笑”。
不少商家反映,幾家電商平臺之間有“不成文的規(guī)矩”,會用各種暗示手段“建議”商家選擇自己的平臺或者參與促銷。前不久京東創(chuàng)始人劉強東還在微博上公開譴責“二選一”,但也有商家表示,京東的促銷也是強制性的。購物狂歡之下,還有哪些不能說的秘密?
本月初,京東創(chuàng)始人劉強東的一則微博再次引發(fā)兩大電商平臺的“口水戰(zhàn)”,他在微博中表示:“‘二選一’是一種無能的表現,任何下三濫的競爭手法從來不會贏到最后。”
此文一出,立刻引起關注,有媒體細數各大服飾品牌,發(fā)現原本在京東上進行銷售的ONLY、杰克瓊斯、太平鳥、真維斯等,都先后宣布撤出,在天貓等其他電商平臺上繼續(xù)運營。從京東撤出的服飾品牌,業(yè)績并不差,數據顯示從今年1到8月,太平鳥、真維斯的業(yè)績同比增長分別為90%、40%。
記者以客戶身份撥打杰克瓊斯的客服專線,對于撤出京東的原因,工作人員表示,杰克瓊斯是京東旗下的一個品牌,京東的店鋪正在進行業(yè)務調整,暫時無法購買商品。至于具體原因,工作人員表示涉及商業(yè)機密,無法告知,不過可以通過官網、天貓、淘寶等其他渠道購買?! ?/p>
除了“忍痛割愛”之外,還有一些商家在今年京東618購物節(jié)時,選擇與京東決裂,理由是“為了促銷,京東擅自鎖死店鋪所有功能,庫存、價格、頁面商家無法更改,導致利潤受損”。
從事家裝行業(yè)銷售的戴先生也曾在天貓、京東同時開店,他告訴記者因為京東沒打招呼就要求他們參與低價促銷,讓他的店鋪損失嚴重,“家庭品類折扣力度并沒有那么大,不如服裝和美妝可以支撐很大力度,結果還是被迫參與618滿199減100、滿99減50的促銷。今年雙十一,同樣遇到類似的事情。”
戴先生透露,與他有相同遭遇的,還有很多中小型商家,在各種購物節(jié)大品牌狂歡促銷之際,中小商家以及折扣力度不大的產品類型,就是艱難度日,參與了就虧錢,“大品牌平時有錢賺,有合理的預算來做補貼。但是,小品牌平時就賺不到多少錢,每年的大促銷又有很多,618、雙十一,類似的大促銷如果再強制一下,小品牌肯定虧本,一年的利潤都貼不起一兩次促銷。”
面對一波又一波的“購物節(jié)”,參與促銷雖然能得到流量和曝光度以及現金流,但不參與促銷,就能保障不虧錢。戴先生說,電商銷售全國就幾家平臺,大商家還能用平時的利潤來補貼促銷活動,但小商家面對平臺,基本沒有語權,“‘二選一’就是強制站隊,有的走自營采銷模式,因為它很長帳期,60天以上,真正拿到錢要90天,一旦把貨供出去,貨品就歸它,你有應收賬款在它手上,它就可以和你談很多條件,包括促銷和‘二選一’。”
戴先生以京東的家具品類為例,稱其雖然不會不給貨款,但只要錢在對方手中,拖延幾個月,對于小公司就是致命的:“一個年銷售額5000萬的公司,一個月在京東的貨就是400萬,即5000萬的公司在京東手中有上千萬的貨,肯定不能得罪京東,因為京東并非立刻給錢,隨便找個理由拖延貨款,就能拖垮一家小公司,所以電商平臺肯定得罪不起。”
由工商總局制定并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guī)定》,要求網絡集中促銷組織者不得以限制、排斥平臺內的網絡集中促銷經營者參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臺組織的促銷活動。
而在本月4日《反不正當競爭法》得到修訂,也對互聯網企業(yè)強迫“二選一”的行為做出了認定。
但是,長期關注電子商務行業(yè)的網經社主任曹磊表示,雖然相關法規(guī)有規(guī)定,但還沒有哪家平臺受到處罰,“這一兩年,隨著電商平臺競爭的白熱化,各大平臺被屢屢爆出相互之間讓商家‘二選一’的傳聞,如果屬實,則涉嫌不正當競爭。‘二選一’也明顯與工商總局的規(guī)定相違背,可是‘二選一’目前還沒有法律上的界定,所以都是平臺與商家、商家與商家之間的口水仗。”
參與過電商平臺方與商家糾紛訴訟案件的北京市百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喬春表示,電商平臺向商家施加壓力,都不是通過公開渠道,也讓“二選一”、“強制促銷”等行為的取證非常困難,商家未來還要依靠平臺進行銷售,維權意愿不強,只能“仰人鼻息”,“參加促銷應是商家自主行為,平臺不應該干涉,這樣可能會涉及不正當競爭。但從證據的角度講,很難取證,目前電商國內就那么幾個大品牌,對賣家來說,肯定占有支配地位,他做生意,不想和平臺發(fā)生矛盾和沖突,這種證據很難保留,特別是現在都是電子證據,如果當時不保全,很容易會滅失。”
對于報道中提到的“二選一”、“強制促銷”等問題,阿里巴巴公司回應記者稱,“商家和消費者當然有自主的‘二選一’權利,他們有權利選擇提供更好商品和服務、更多市場機會的平臺。但是,‘二選一’不應該是公司間的競爭手段,更不應該作為營銷手段。”
而京東方面,截至記者發(fā)稿,尚未作出回應。(來源:央廣網;文/任夢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