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訊) 2013年1月21日,由網經社主辦的“中國電子商務投訴與維權公共服務平臺”(www.qjkhjx.com/zt/315/)接到網友對1號店網上商城的投訴稱拒絕退款、不發(fā)貨、送貨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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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網友的投訴內容:
孟小姐稱雪12月18日在1號店訂購價值144.8元的商品,訂單號為121218QTBLBJ。
12月19日致電要求退貨,此時貨未收到。12月25日系統(tǒng)顯示商品退回倉庫,1號店卻始終以沒有收到退貨為由拒絕退款。
因為1號店合作的物流是樂運通,所以雙方都在推卸責任,而我在網上支付后就致電要求退貨退款了,在這一個月期間多次致電都被拒絕,無限期拖延,而我自始至終都沒有碰到過貨物!
董小姐稱1月12日在1號店訂購L號尿不濕229元,訂單號為130112RXKEQ2。
1月14日寄到收到貨,發(fā)現(xiàn)是M號尿不濕。因我急需給小孩用,曲折跟1號店客服溝通,讓我把發(fā)錯貨先墊付發(fā)回倉庫,然后一收到貨就立馬給我寄回正確商品和退快遞費,同時1號店網上會出現(xiàn)正確商品發(fā)貨的單號。
我當時相信了,第二天就立馬寄給他們,快遞單號是中通718138683014,網上跟蹤快遞發(fā)現(xiàn)快遞到了兩天他們給我的收貨人一直不接受貨物。我于是電聯(lián)客服催促幾次趕快簽收,18號終于簽收了,直到今日仍沒有任何發(fā)貨信息。
我給客服電話只會說對不起請等等,全然沒有之前跟我保證的幫我跟進發(fā)貨,也沒有做到保證給我回電話查明不發(fā)貨的原因。我想說消費者為這筆訂單付錢,就有及時收到正確商品的權利,商家既然發(fā)錯了貨就有義務為自己的行為補救,不能以為顧客給他們打了錢沒有收到貨,他們就可以無限期的讓顧客等待,卻不給解釋。試問,誠信何在?
張小姐稱1月8日在1號店下單,訂單號為130108RWXXFY。
該訂單被拆分為2個訂單,其中一個1月13日送達,另外一個到至今未送達。多次聯(lián)系客服,閃爍其辭,只讓我耐心等待,一沒有說出貨物現(xiàn)在到底在哪,二沒有說出解決方案和處理意見。一號店承諾的送貨時間沒有任何意義,而且現(xiàn)在因為貨物已經送出也不能退貨。
在接到網友的投訴信息后,我們的工作人員第一時間將投訴交與1號店處理,截至發(fā)稿前,我們接到該網站的回復稱客服人員正在跟進中,但并未給出具體的處理方案,本平臺將繼續(xù)關注該事件發(fā)展。
據(jù)《2012年(上)中國電子商務用戶體驗與投訴監(jiān)測報告》顯示,退款問題、訂單取消、發(fā)貨遲緩、商品描述不符、網絡售假、售后服務、網購詐騙、物流快遞、虛假促銷、虛擬交易詐騙、退換貨難、賬戶被盜為2012上半年度網絡購物熱點投訴問題。(文/言回)